散文:善良那缕阳光
《三字经》云:“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意思是人生下来的时候都是好的,只是由于成长过程中,后天的学习环境不一样,性情也就有了好与坏的差别。如果从小不好好教育,善良的本性就会变坏。为了使人不变坏,最重要的方法就是要专心一致地去教育孩子。
《荀子·性恶》亦曰:“今人之化师法,积文学,道礼义者为君子;纵性情,安恣孳,而违礼义者为小人。用此观之,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意思是现在的人,能够被师长和法度所感化,积累文献经典方面的知识、遵行礼义的,就是君子;纵情任性、习惯于恣肆放荡而违反礼义的,就是小人。由此看来,那么人的本性是邪恶的就很明显了,他们那些善良的行为则是人为的。大儒荀子告诉我们“人之初,性本恶。”
以上两种观点可以看出,不论《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还是《荀子·性恶》讲人之初性本恶,其实都在说明“人性的善”需要发扬光大,“人性的恶”需要师长和法度的感化转为“善的行为”。所以,“善”是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这个世界因善良美丽灿烂,因为“善良”人与人之间和谐而温馨……善良是心空的一缕阳光。
(一)
善良那缕阳光是有方向的。我之所以说出这样的话,那是从亲身经历的一场小交通事故得出的结论。善良不仅仅能够让人的心灵开朗、亮堂,也应该有方向。
有一天凌晨,天蒙蒙亮,我驱车以40码的速度路过县城一座大桥。桥上电瓶车、摩托车走有栅栏的专门车道。我透过铁栅栏隐约看见电瓶车与我同向行驶,谁知,一辆电瓶车出铁栅栏忽然转弯穿过公路,恰好在我的视线的盲区,我发现电瓶车时已经撞到前车灯的后部,我赶紧避让停车。下车来发现电瓶车倒地,五十多岁的一对男女坐在地上。报警、打120、打保险公司电话,一切按部就班。交警和120的车很快来了,这对老夫妇在子女的陪同下坐120的车去了县医院,不久,保险公司人也来了。
一位急急忙忙赶到现场,颇有经验亲戚对我说:“现在交通事故有人伤都是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到医院处理,你没必要去医院了。”
前面几米就是斑马线,照理电瓶车应在斑马线观察通过,电瓶车在白实线地方忽然转弯过公路,我也知道自己没啥责任;车速慢,老夫妇摔倒是坐在地上的,初步判断也没啥大问题。但是,我等保险公司的人来看了现场,还是迅速的去了县医院。老夫妇在急诊室输液,其女儿也不交费。我赶紧拿出身上仅有的伍佰元钱,向陪同来医院的亲戚借了四百元,交费让老夫妇住院治疗。
人保到医院的理赔员说:交警把双方事故责任划分后保险公司才说理赔的事。于是,我赶紧到县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询问双方事故的责任如何划分的。勘查我的事故现场的交警回家休息去了。我本可以回家了,但是,我又与从几十里之外赶来的妻子再次到县医院看望伤者。正值中午,妻子马上买盒饭给伤者及陪护的女儿吃。
伤者及陪在旁边女儿说没有大的问题。我悬着的心放下来了,说:“老大姐,我们都算运气好了,我的车开得慢,人没有大问题就是万幸了。我的经济责任有保险公司承担,交警还没划分事故事责任出来,你们先垫付钱医治,你们放心吧,我该出的钱一分钱都不会少的。”
陪护在老夫妇身边的女儿说:“我们没得钱。”
我知道遇到了不讲道理的人了,没多说什么就走了出去。随后出门的妻子说:“老夫妇的女儿还要生活费,她把身上仅有200元现金给了他们。”
三天后,交警打来电话说老夫妇到县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说,他俩没有大问题想出院了,要我抽时间去处理。
我到县事故处理中心,交警调出监控,果然如前所述,由于我的车速不快,老夫妇摔在地上是坐着的。
交通责任认定书:骑电瓶车的唐先生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责任已经划分,本该骑电瓶车那方交钱出院,不过,我再次发了善心,借钱办了唐先生的出院手续,其妻子依然以没有钱为由,赖着不出院。我的心一下子凉到极点,善良又一次被伤害,我决定再也不管唐先生的妻子是否出院了。
《周易》里有一句话:“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善良那缕阳光是有方向,那就是对方回报的是善意的言行。《农夫与蛇的故事》告诉我们:发善心救冻僵蛇可以,甚至可以给冻僵的蛇盖上厚厚的褥草,远远地生一堆火,让蛇在它物的温暖下苏醒,不过,千万不能用身体去温暖它。
列夫·托尔斯泰说“应该多行善事,为了做一个幸福的人。”一个行善事,别人因此走出困境,这当然是幸福的事情,但是如果对方对你的“善”报以“恶”,那千万再发善心,伤害不仅是自己,还有对方。就如我遭遇的老夫妇,如果我再发善心,他们可能得意洋洋说:“我们骑无牌无照的电瓶车,违反交通规则碰到小车,小车司机不仅给我出了医疗费,还跑上跑下的办出院手续。”或许,他们还会骑着电骑车在公路上“我行我素”,倘若“碰”到一个开得快的车,或许生命不复存在。善良那缕阳光一旦偏离了方向,不仅自己感觉不到“幸福”,反而会害了他人。
俗语云:“与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与人恶,祸虽未至,福已远离。”无论自己的善良遭遇多少“不公的待遇”,我会永远的保持一颗善心,让善良那缕阳光朝着“正义”的方向肆意绽放。
(二)
善良那缕阳光是有尊严的。街头巷尾偶有的乞讨者,其“可怜相”常常会让我们发善心,这个时候,凡是有怜悯心的人都希望善良那缕阳光能给“困境”中的乞讨者带去一丝温暖。
记得有一年的冬天,一个寒气逼人的雨天,我去菜市场买菜。好几天的绵绵细雨,小镇菜的市场到处是淤泥。我随便买了一点菜,提着篮子刚到菜市场门口。眼前一幕让心忽的拧紧:一个男子一手着地,一手托着一个破盆;一根如手一样大小的弯曲脚杆一半露在外一半被汽车的轮胎皮包裹着。他半跪半爬在淤泥在行进……很少有人向“爬”行的残疾者的破盆里丢钱,或许因为人们相信那“手一样大小的弯曲脚杆”只是一个道具,人们对这种夸张的“残疾”已经熟识无睹……一道凄冷的沟痕在市场里慢慢地延伸,延伸……
我情不自禁的往脏兮兮的破盆丢了几枚一元钱的硬币,丁丁当当的声音,我不仅没感觉到行善的快乐,反而觉得有些别扭。直到我读了一篇《乞丐也是公民》的文章,才知道善良是有“尊严”的。
台湾的乞丐称“街友”,文章的作者看见一位“街友”去一家知名饭馆乞讨,准备进门时,恰巧从饭馆里走出两位女食客。他拉开门,躬身在旁,等女食客道谢,他又还礼后才进门乞讨,乞讨者与施舍者都这般的彬彬有礼,保持自己的尊严。
后来,文章的作者还看见那位“街友”擤了鼻涕的纸巾,没有随手乱扔,而是丢进街边的垃圾桶……这位大陆作者十分惊奇,询问台湾籍的妻子。妻子回答道:这有啥大惊小怪的,“街友”也是公民,要遵守职业道德,也有尊严,乱扔纸屑和吐痰在我们这里要重罚。
孟子云:“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善良那米阳光是有“尊严”的,这“尊严”既来自乞讨者,也来自施善者。
道德经云:“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最高境界的善行就好像水一样。水善于滋润万物而不与万物相争,停留在众人都不喜欢的地方,所以最接近于“道”。善良是一汪滋润万物的水,其实也是一米有温度、有方向、有尊严的阳光。因为这米阳光,世界变得和谐、温暖、美好。可惜现代社会,物质和金钱犹如“暗物质”,有些人肆无忌惮地吸纳善良那缕阳光,不断改变其方向,善良也失去了尊严,比如街头摔倒的老人,没有人敢去搀扶,比如街头乞讨的者,很少人停下脚步了,善良那米阳光在人们心空慢慢地暗淡。
南北朝萧纲曰:“一善染心,万劫不朽。百灯旷照,千里通明。”善良是一生一种选择,也是一种修行,它鼓励人们在能力的范围内,成为黑暗中的一束微光。愿善良那缕阳光不再被世俗亵渎,脉脉地、脉脉地泻进每个人的心空,照耀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仁爱洒满每一颗心灵。
——————
作者简介:胡为民,中国散文学学会会员,中国微型小说学会会员,四川省作家协会会员,著有散文集《善待生活中的不完美》、《每朵花都会诗意地绽放》、《散装的陆游——陆游在荣州70天说起》,蚂蚁小说集《一米高的母爱》(2人合集),小小说集《红月亮》等小文常见于各级各类报刊。
川公网安备51019002007890号